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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旧物资回收仓库怎样防火

发布时间:2024-11-05  来源:http://www.gyfjjs.com/news/405.html
1.存储可燃物要选择适当的地址,如:旧布、旧纱、废纸、废旧塑料等。要储存在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 的单独建筑内,并与周围其他建筑至少保持30m的防火间距。各个收购点的仓库也应该设在不贴靠居住 建筑的周围、没有明火作业的地点。
2.工厂回收的沾有油脂、或接触过干性油、植物油的麻袋、布袋、废棉纱等,最好当天直接运到加工厂 处理,不宜在收购店、站内存放长时间,或者将其拆开放进碱液池浸泡,或存放在加盖的铁桶中,避免 发生自燃起火事故。
3.盛装过氢、氧、乙烯、液氯、液化石油气、有毒气体的高压容器,即使标志清楚也不要随便收购,更 不得随便处理。
4.化工厂、农药厂、制药厂、染料厂等使用易燃、易爆物质的单位收购的各种包装材料、容器、设备, 如麻袋、塑料袋和塑料桶、铁桶、玻璃瓶、反应釜、闸阀等,必须询问清楚曾盛装过什么化学物质,其 危险性及清洗方法。分门别类进行妥善处理。
5.废旧物资仓库需对职工加强防火安全思想教育,认真执行防火安全检查管理工作。